【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英國的律師從一六八五年開始出庭要配戴假髮,不過二○○七年後,在家庭、民事或最高法院將不再硬性要求佩戴,如今英國律師公會決議,刑事法庭中,如果覺得不舒服或不實用,就不需要配戴,結束了近三百五十年的法律傳統。
《太陽報》報導,之前有非裔律師提出投訴,稱這些古老的白色假髮是為白人所設計的,現在律師們可以在刑事法庭上免戴假髮。
資深大律師湯瑪斯(Leslie Thomas KC)也贊成廢除假髮,稱其「缺乏文化敏感度」,指出這是針對白種人頭髮所設計的假髮,戴在黑人律師頭上顯得可笑,且在二十一世紀穿著十七世紀的時尚更是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