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國際反核組織強調,不應把核電作為氣候問題的解方。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COP28會議第三日,22個國家要求在2050年前將核能發電提高到2020年的3倍;國際多個反核組織發布緊急國際聯合聲明,目前2030年再生能源增加三倍已被證明具有技術可行性,但核能若要達到此目標不但緩不濟急,也不切實際,強調「核電不是氣候問題的解方」。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會議(COP28)開幕後的第二日,近120國承諾在未來7年內將世界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至目前的3倍,但在會議第三日,美國率先宣布,承諾全球核電產能到2050年將成長三倍,日本在內的大約20個國家均表示支持。
無核氣候聯盟(Don't Nuke the Climate,DNtC)於聲明強調,核電是種極不穩定、危險、且不合經濟效益的電力,自鈾礦開採至核燃料循環、包括除役與最終處置,皆會污染環境,並且侵害人權,不應視核電為氣候危機解方。
國際共同聲明中舉例,日本龍頭企業東芝由於在美國核電生意失敗而瀕臨破產;美國開發商NuScale Power近來宣布取消建造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SMR)的計畫。顯見即使有官方浥注大量補貼,NuScale 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仍毫無價格競爭力。
日本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Japan)執行理事滿田夏花指出,日本自2011年福島核災以來已歷時近13年,不過核災從未結束,民眾仍受核災衝擊,目前尚未有高階核廢料的處置設施,繼續運作核電廠只會遺留龎大負擔,延禍後世。
原子力資料情報室執行理事松久保肇表示,引進核電廠通常需要20年的期程,這對於因應我們當前所面臨的氣候變遷毫無助益;在核電廠完工前的漫長等待中,我們還得仰賴現有的化石燃料基礎設施,因而耽誤去碳進程。
松久保肇提到,因為氣候問題而導致關閉的核電廠總量,在過去30年間增加約莫8倍,核電廠極易受到氣候變遷的衝擊,政府與核工業大力推銷成本昂貴且建置耗時的核電,而非更便宜、更快速的再生能源,此事之於去碳進程及消費者,毫無益處。
國際環境組織「生態保衛」(Ecodefense) 共同主席、另類諾貝爾獎「 優質民生獎」(Right Livelihood Award)得主斯利夫亞克(Vladimir Slivyak)指出,而戰爭則增加軍事攻擊的風險,發生在烏克蘭扎波羅熱核電廠的事件,可見一斑。在當今不穩定的世界中,核電更有造成放射性災難的額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