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峰源
經過國際奧委會的討論,決議台灣若是願意改採「中華台北」的名稱,即可恢復參與奧運會競技比賽。政府為爭取國際活動空間,讓選手參與國際競賽,同意採用「中華台北」之名,再以梅花、國徽與奧林匹克五環標誌為會旗,把國旗歌當作會歌,爭取出賽機會。一九八四年,台灣以「中華台北」之名參加美國洛杉磯奧運會,左訓中心成為培育選手的重要基地,蔡溫義也在奧運會上獲得一面舉重銅牌。
一九八九年,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擬收回中華體協商借的左營勝利營區,後來在許多單位協助下,轉由教育部以契約方式向國防部租用五年,租期從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六年;租約到期前,教育部再與國防部協商,簽訂租約至二○○一年六月。
一九九七年七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成立,接替教育部管理左訓中心工作,國防部也於此時告知將收回左營勝利營區,請體委會儘早準備。這項消息,對國家選手訓練不啻為一大警訊。有鑑於許多國家都擁有國家級的選手訓練中心,為一勞永逸解決房舍和訓練用地問題,體委會多次與國防部交換意見,爭取左營勝利營區作為永久的國家訓練基地。然而,始終無法與國防部達成共識。
直至二○○○年七月二十日,陳水扁總統前往左訓中心探視準備參加第二十七屆雪梨奧運會的選手,要求體委會應將該中心提升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同時指示國防部應將土地撥交體委會,勿再規畫其他用途,就此解決了用地問題。雪黎奧運會結束後,體委會落實「選、訓、賽、輔」業務整合政策,並將左訓中心調整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擔負培育國家運動選手的重任,除了奧運會之外,也希望在其他國際重要賽事獲得佳績。
從一九七五年中華體協借用海軍陸戰隊左營勝利營區,歷經二十五年發展,至二○○一年「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正式落腳左營,在此期間培育了無數國家運動選手,爭取國際殊榮。二○一三年,體委會併入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轉由體育署管理;二○一五年,為強化台灣競技運動人才,該中心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持續培育台灣運動選手。
為了讓暫時齊聚左營的國家運動選手不致荒廢學業,國訓中心開設了高中、專科、大學等多元課程,因材施教;競技訓練上,不斷提升軟硬體及場館設施,營造優質環境,並延攬國際一流人才進駐,提供經驗與專業知能,同時推動應用性運動科學、醫學研究,以提高競技績效。希望努力培育出優質的運動選手,讓他們能在國際運動場上嶄露頭角,也讓全世界透過這些「台灣之光」看見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