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作者繪帕斯卡
圖/林一平
圖二:作者繪哥德爾
圖/林一平
文/林一平
帕斯卡(Blaise Pascal;1623-1662;圖一)以博弈論(game theory)的角度分析了是否該相信上帝存在的問題,並發展了所謂的帕斯卡賭注(Pascal's wager)。
此賭注考慮了兩種可能性。第一可能性是,上帝存在;第二可能性是,上帝不存在。然後帕斯卡檢查了一個人相信或不相信上帝,在死後的後果。
假設第一可能性為真,並且您也相信它,那麼您蒙主寵召時會上天堂,否則您會下地獄;假設第二可能性為真,那麼不管您是否信教,您死後啥事都不會發生。
帕斯卡認為,聰明人的策略是相信上帝。
因為第一可能性最好的狀況是,您最終會進入天堂;而假設第二可能性在最壞的情況下,也什麼都不會發生。另一方面,如果您不相信上帝存在,那麼在第一可能性最壞的情況下,你可能會下地獄。
帕斯卡賭並未證明上帝是否存在,而是以機會主義(opportunism)的角度看來,相信上帝的存在是比較有利的。
真正嘗試證明上帝存在的是笛卡爾(Ren‧Descartes; 1596-1650)的本體論(Ontological approaches)。本體論將上帝定義為最偉大的存在,然後以反證法(Proof by contradiction)來證明上帝的存在。
其論述是,如果上帝不存在,那麼人們可以想像某種更偉大的存在,即一個無法超越的存在,沒有比這更偉大的存在了。但這個偉大的存在也有像上帝一樣的問題,不會是終極的偉大。這當然是荒謬的,因為沒有什麼能比人們所能想像的最偉大的存在更偉大了。因此,基於反證法,上帝不存在的假設一定是錯誤的。
所謂「終極的偉大」可以視為完美(perfection)。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重新審視說明,認為完美(perfection)是無法被適當的檢視。因此,永遠無法反駁完美的屬性能存在。因此,神聖存在的可能性必須是真實的。如此必然會得出上帝存在的結論。
真正能以嚴謹數學證明上帝存在的奇才是哥德爾(Kurt Friedrich Gödel;1906─1978;圖二)。他在25歲時即證明,任何數學體系都存在某些真實陳述,卻無法被證明,這是哥德爾不完備定理(Gö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s)的濫觴。同樣的邏輯也使他能夠證明上帝的存在。然而哥德爾沒有解釋什麼是上帝的正屬性(positive property),也不能確保這個正屬性是唯一的。換言之,可以有多個滿足不完備定理要求的集合。根據哥爾德的定義,我們可以構建成千上萬個本質上不同的上帝實體。如此,我們就需要一個「多元宇宙科」來進行不同上帝的交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