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有一項「台灣人品質」的民調,顯示人民的品質僅四十六分,立法委員更低到四十一分,縣市首長五十五分,最高的是政務官員六十一分。
此外,這份民調中的利他、守法、創新、參與、效率五項指標,民眾自評最差的是守法精神,而且教育程度愈高,守法觀念愈薄弱。
民調公布結果時,民進黨執政剛滿周年,但如今政務官品質仍是最高嗎?他們都是高教育程度,七年下來,守法觀念是否正如民調守法觀念日趨薄弱的結果?從最近政府弊案一一爆開,答案很明顯。
當時立委賴士葆認為,立法院是社會的縮影,立委品質分數低,反映了民眾沒有品質的觀念。
的確,這幾年法治蕩然,上至總統、高官凡有弊案、不當施政無不硬拗,或以「政治打壓」迴避。
這種政府高官作為影響到民眾,民眾雖然自知守法精神最差,但當涉及自身利益,只怪他人,就是自己沒錯。
近日有條新聞足以印證這觀念已影響頗深。台北縣新店市規定,行駛新烏路的車輛必須全日開頭燈,今年三月裝設固定式的攝影系統後,執行取締更徹底,日前民代與民眾質疑告發太多,形同「搶錢」,建議暫時關閉錄影設備,先做好宣導。
但新烏路自九十二年起就規定全日開頭燈,宣導期還不夠長嗎?還好台北縣警方有肩膀,表示嚴格執行結果,車禍降低五成以上,所以不會關機暫停告發。
民眾法治觀念蕩然,連警方取締交通違規,就說是「搶錢」。
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在台南縣長任內曾說,台灣人整體評價低是教育問題,他說得沒錯,而且這不只是學校教育問題,更是社會教育問題,所有政府高官、知識份子、大學教授、企業家至少要有「身教、言教」的社會責任。
新政府要弊絕風清、重振法治,必須全方位思考,但第一步,要像台北縣警方一樣有肩膀,依法行事,以建立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