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雲林訊】「太誇張了!治病救人藥丸竟出現鋼絲異物外露」。雲林斗六鐘姓婦女感冒,到住家附近蘇耳鼻喉科診所看診拿藥,其中一顆止痛藥「必治痛」藥丸竟鋼絲外露,她又驚又氣,狀告縣府消保官、消基會,醫師蘇慶章稱自己也是受害人。
彰化大豐製藥公司坦承製造瑕疵,緊急回收同批藥丸,並對可能引發傷害負全責;公司已將所屬藥品「panadol500mg」同批號藥丸回收,至今未發現其他不良藥品。
鐘姓婦女說,她因感冒上月五日到住家附近蘇耳鼻喉科診所看診,再拿處方箋向藥劑師取三天九包藥,拿回家吞服五包後,取第六包打開紙包裝,赫然發現一顆白色藥丸竟有鋼絲外露。
雲林縣衛生局藥政課指出,鑑於過去經常發生給錯藥事件,衛生署規定藥袋須標示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商品名、藥品單位含量、數量、用法、用量、調劑者姓名、地點名稱、交付日期、地址、電話、警語等十三項,違反規定依藥事法罰款。至於藥品外觀非必須標示內容。
大型醫療院所通常採「一藥一袋」方式給藥,避免病患拿到劣藥、給錯藥,但此非強制規定,違反不處罰。至於一般診所則大都混合包裝多種藥品,民眾取藥難當場檢視,在法令不完善下,民眾服藥前最好提高驚覺,留意藥品有無異物瑕疵,發現異物藥品,立即向衛生局舉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