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暫行綱要新科目「公民與社會」將列入九十八學年度大學指考科目,教育部日前突然透過各縣市教育局,轉發有關該科的教學調整方案,臚列「必教之基本及進階內容」,及「斟酌教學」部分。
筆者認為,教育部此舉顯示已體察教材份量過重的事實,可是,在升學壓力下,恐將淪為「僅供參考」。
「公民與社會」在杜部長及各大學人文科系教授加持下「鹹魚翻生」,但因內容既深且廣,面對諸多專有名詞與重要概念,筆者不僅備課時格外戰戰兢兢,更要蒐集可能考題供學生練習,壓力不言可喻。
九五暫綱出爐之際,教育部曾舉辦分區座談了解基層意見,與會者無不砲轟,直指教科書不是「研究論文」,必須考慮學生起點行為及授課時數(每周兩節),無奈答案不是「教授有所堅持」,就是「帶回去再研究」。如今,新課程已實施一年半,教育部才以一紙公文通令各校,可依註記符號擇要授課,不僅緩不濟急,更予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慨嘆。
何況,「份量或有過重之嫌」難道僅有「經濟與永續發展」單元嗎?其他必修的三單元就沒有問題嗎(如第三單元法律篇,教師趕課「忙」,學生學習更「茫」)
?尤其,若內容涉及基本定義與作法,或前後連貫的概念,「與單元無直接相關者」部分,教師可「斟酌教學」,但如論及「財政政策」,怎能不知意義?如何能略而不談成本效益分析?「生產與經濟發展」能不論及生產函數?「永續發展」又豈能視而不見強、弱永續性?所以,相信沒有老師誰敢拿學子前途開玩笑。
教育部如真的認為「公民與社會」科必須調整教學,大可三年後大改版,或在命題上斟酌,以能測得高中生「基本社會科學知識」為原則,至於「有所教,有所不教」的部分,也許是教育部美意,在「考試領導教學」下,恐將徒具形式,還是免了吧。
蔡仁榮(高雄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