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教育部委託進行國中體罰調查,結果全國二十五縣市的體罰平均值為百分之十五點八。
體罰原就是備受爭議的話題,這項調查結果再度提高社會關注,但服務教育界的我認為,體罰應區分為「良性」和「惡性」,前者並非洪水猛獸,在兩害相權取其輕下可被接受,後者則絕對禁止。
「零體罰」理論上可能,但短期內很難達成,與其讓老師綁手綁腳、動輒得咎,不如引導老師棄「惡性體罰」而就「良性體罰」,所謂「良性體罰」是用心良苦、一切為學生好,不能造成學生身心創傷,並事前先約法三章,事後要安撫,使家長和學生能體察老師的苦心。
教育部曾訂定「暫時性疼痛」的處罰規定,這是務實的作法,但因無法抵擋社會輿論的壓力,不久就退縮,反而造成家長和學生氣焰高張,老師只要稍有動作就被控體罰,因此老師紛紛採明哲保身,不敢管、不願管、不想管,頑皮的學生幾乎快要爬到老師的頭上了,再任由這種情況惡化,教育前景實在堪憂。
「玉不琢,不成器」、「教不嚴,師之惰」,西方諺語「閒了棍子,寵壞了孩子」,台灣也有「也著捶,也著糜」的諺語,都告訴我們一個硬道理,要嚴格督促、軟硬兼施的教育孩子,只有愛的教育,沒有鐵的紀律,將會使老師不像老師、學生不像學生,教育不像教育。
夫子(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