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國民黨提案,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由六十歲提高至六十五歲,固然是世界潮流、符合人口結構變化,但如果沒有合宜的配套措施,不但勞工沒有得到應有的福利,也會影響企業經營及投資意願。
依照國人的健康狀況分析,六十五歲身心智力應足以繼續在職場奮鬥,但目前失業率偏高,延退可能讓原應釋出的工作機會縮減,擠壓中、低年齡層進入職場的機會,也讓企業經營更沒效率,加上資深員工平均薪資較高,也會加重企業營運成本。
雖然因少子化,中低年齡層進入職場的人數逐年遞減,延退可填補空缺,但現今產業轉變快速,許多產業並不適合六十歲以上的員工,企業主很可能變相對高齡員工「多方限制」,因此政府應修改相關法令,考慮彈性作法,在員工達六十歲後,由勞資協商認定是否延後退休。
其次,戰後嬰兒潮已達五十幾歲,若大批退休,不論公務員體系及民間企業,都可能承受不了龐大的退休金,因此民間企業可考慮採「月退」方式,減輕負擔,在延退期間陸續領取,使資深員工有所發揮,兼顧人力需求。
至於資深員工薪資較高,加重企業運成本的問題,除了退休金採「月退」方式,各企業也可視其能力,讓資深員工先退休再重聘,在勞資雙贏的原則下,視職位及個人才能,降低部分薪資,如此企業成本不致增加,員工因已一次領取退休金(或月領),沒有後顧之憂,應願意以較低的薪資,繼續服務。
日本人口已負成長,老年化更明顯,日本政府在十幾年前就推動因應方案,旅遊日本可發現,高速公路收費員都是老人,像收費員這類簡單工作交給老人,薪水不會太高,但足供生活,又有適度運動,實無必要由年輕人來做。
高速公路收費員只是例子,但由此出發思考,人力若能規畫合理配置,會更經濟、有效率少子化、老年社會來臨,抗拒「延退」是沒必要的,政府、企業都應提早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