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三合一」選舉離投票日只剩下十天不到,選戰打得難分難解,候選人之間互相攻詰,口水漫天飛舞,繞著陳年舊案糾纏,政黨之間更是抓著過去的問題窮追猛打。選戰至今,從立法院到街頭巷尾,就是聽不到一句福國利民的政見。難道選舉真的只能是勞民傷財嗎?
這次選戰,藍營針對高雄捷運的發包不斷揭露弊端,連同外勞事件引發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多次不假外出的事實,弊案還一度直指前高雄市長謝長廷,以及陳總統對於部屬的縱容。選戰一開始,綠營就對此窮於應付,幾番說辭之後,又被爆料推翻,民進黨最後只好和陳哲男、前高雄捷運局長周禮良畫清界線,將他們開除黨籍;高雄地檢署也快馬加鞭偵結起訴十八位官商,此案才暫告段落。
而綠營則是主打百分之十八優惠利率和黨職併公職案。軍警公教人員領取百分之十八優利有其歷史背景,也是其合法的權益,站在公平性而言固然可議,值得檢討或採取法律方式重新擬議解決,而不應該到選舉時拿出來當作鬥爭工具,藉此挑撥社會對立和仇恨。甚至於針對個人辱罵「不要臉」,執政黨乃至國家領導人以如此低俗言語公然罵街,豈不讓國人蒙羞。
黨職併公職案也是歷史的成因所致,在過去黨國一體的年代,考試院訂定法規讓黨職年資得以併計公職,民國七十六年開放黨禁後這項法規就廢止了,但次年考試院又決議,黨職轉任公職未退者仍可適用。事隔多年,執政者卻大喊退休者是賊,行政院長謝長廷先宣布黨職併公職違法,接著又宣布如果再領則送法辦。
有這樣莽撞不講理的政府嗎?訂定法規的是考試院,退休者依規定請領退休金,核准的是銓敘部,能責怪黨職併公職的退休人員嗎?而且這項規定是不是合法也應該由司法單位認定,而不是由行政院決定。更何況法律本來就是以「不溯既往」為原則,七十六年以前不違法的部分,當然不能追回。至於七十六以後是不是違法,則應交由司法機關認定後處理。
這樣重大而有爭議的案件,政府平時就應該針對其歷史背景、社會正義等因素廣徵各界意見,研議出一個妥善而公平的解決辦法,而不是一看選情急了,把不能解決的舊案一股腦丟出來,指責過去的不是,責罵國民黨不公不義。
再接著看候選人的選戰,所採取的方式都是挖出對手的陳年舊事加以批評一番,或是藉由文宣來醜化、抹黑對手。使得大多數民眾對台灣失去信心,有的到大陸投資,更甚者還移民海外。如果所有候選人都能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政見,避免使用不正當的手段及言論,這樣不僅能夠抓住選民的心,也必定能夠打一場漂亮的乾淨選舉,選民對台灣未來願景將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