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作為文學作品展現場域的可行性,也就從文字桎梏裡得到解放,可以依賴文字,也可以完全沉默、不發一言一語。
電影《色.戒》轟動華人世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來自張愛玲小說改編。張愛玲文字功力之精巧細膩,描摹情感語氣低斂,卻又總在細節處翻湧出千折百迴的人性欲望,這等文字裡的魔障魅力,讓多少曾改編張氏文字為戲劇、電影、電視者功敗垂成,難獲肯定評價。李安的《色.戒》是少數成功之作,被認為超越了小說原作本身的故事張力,說出了比小說文字更多的潛伏欲望,套用張小虹話語,李安拍出了「一個恐怕連張愛玲也覺得驚心動魄的《色,戒》」,「在張愛玲的文字地盤上,大開色戒」。這等於是電影為小說創造了一個更飽滿的影像世界,是影像藝術本身的另一次再創作。
小說與劇場語言距離大
無獨有偶地,這兩年,於台灣表演藝術舞台上,也曾出現一陣張愛玲熱。香港導演林奕華、胡恩威合作的《半生緣》、國光劇團以京劇形式演出的《金鎖記》、小劇場導演劉亮延推出的《曹七巧》(即《金鎖記》主角)、台北越界舞團的「尋找張愛玲」等,皆早於《色.戒》。不像電影改編往往獲得大眾更大注目,但也難獲一致好評,前兩年出現的這些舞台版張愛玲作品,評價倒普遍的好。論其原因,除了個人主觀評價之外,小說與電影語言的接近度,比起小說與劇場語言的距離,前者相近得多;就劇場而言,空間的侷限是最大限制也是最大特色,在時間性上,劇場也不若電影與小說可以輕易地流動移轉,這些限制讓創作者於劇場重築張愛玲小說形貌時,往往打破原著的敘事結構,另闢蹊徑,由是之故,創作手法推陳出新,評論者也較常採更寬闊的觀點評斷這些改編作品的優劣長短。
文學搬上舞台對白易被犧牲
大體來講,小說被搬上劇場,第一個被「犧牲」的往往是文字,主要是對白,其次可能是場景、故事段落。在極其受限的時間、空間裡,劇場能呈現小說文字的載量相當有限。寫實主義以降,高度倚賴「文本」(劇本文字)的戲劇文學走向更被揚棄語言,改以肢體、意象、燈光、舞台等非語言形式的現代劇場美學主義擠到另一角落。雖說「文字文本」仍不致死亡,繼續有人發揚光大,但文學與戲劇分棲散流,關係不再緊密如昔,劇場作為文學作品展現場域的可行性,也就從文字桎梏裡得到解放,可以依賴文字,也可以完全沈默、不發一言一語,這也是上述張愛玲劇場作品被認可的另一關鍵因素。
劇場與文本的關係可遠可近
然而,文學與戲劇,就如同文學與其他藝術關係一樣,從來就難以切割。文學是文字砌造的藝術,戲劇/劇場是在一定限制的「舞台」空間裡,由舞台上所有元素完構的藝術──這其中,可包含文字,也可不包含文字。
緣於戲劇的根底有極其深厚的文學淵源(希臘悲劇之於西方戲劇、元雜劇之於中國戲劇、梵劇之於印度戲劇),戲劇與文學仍有千絲百縷的可能性,劇場與文本、文字與舞台之間,既可創造最遙遠的距離,也可達成最緊密結合,其中關乎創作者決定採用文學作品多少成分,決定向文字挑戰?臣服?還是拒絕?另啟對話?文學在舞台的蹁躚起舞,於是就顯得丰姿各異,創意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