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條件:17位創作大師的天賦、激情與魔性》 圖/木馬文化提供
文/保羅約翰遜
具有創意的女性(古今皆然)都必須應付三類家庭。第一類家庭堅決反對家中女性投入任何專業活動(事實上還包括其他一切活動),十九世紀早期的所有家庭,幾乎全屬這類,而且進入二十世紀多年之後還很常見。
我們沒聽說有多少職業婦女,原因是家中才女根本沒有起步。這似乎特別適用於畫壇,絕大多數男子(我猜連女子也是)都認為「女藝術家」是離經叛道的念頭。老普林尼在他的《自然史》第三十五卷中,列出六名古代的女藝術家。瓦薩利在他的《藝苑名人傳》中又列出她們的姓名,隨後更在同書1568年版中,增添五名法蘭德斯女藝術家和十名義大利的,包括令人景仰的安圭索拉和她的三名才女妹妹。
然而,在二十世紀晚期之前,卻很少有人提起偉大的女畫家,好比師從卡拉瓦喬的簡提列斯基,或荷蘭女子萊斯特。考夫曼和莫澤爾兩位女藝術家在1768年協同創辦皇家藝術學院,然而,此後一個多世紀期間,學院卻沒有遴選出任何女性會員;我還記得,遲至1960年代,皇家學院的年度盛宴,依然不准女院士與會,只在男院士舉杯向皇室祝酒之後,才勉強容忍她們加入。
以餓相逼家人讓步
英國詩人威廉華滋華斯從不鼓勵他的出眾妹妹桃樂西寫詩,然而追究起來,他自己的詩文,卻常靠這個妹妹提攜,仰仗她對大自然觀察入微的能力(根據桃樂西的《格拉斯米爾日記》所述, 若非她的眼光和洞見,華滋華斯根本寫不出他最著名的〈水仙〉詩作)。英國詩人羅賽蒂的妹妹克莉絲蒂娜寫詩也寫得比他好,他卻從不出力幫忙。
卡薩特是近代最偉大的女畫家,她的「母女圖」是上乘畫作,水準比得上拉斐爾作品,有些還凌駕其上,結果卻不斷遭受費城各報貶抑,說她是「出身本地顯赫家庭的才女,對素描很感興趣」,其實她是那個世代訓練最為嚴謹、自學苦練的出色藝術家。我擁有一幅邁德美的上乘水彩畫作, 她的家人准她接受一些畫藝訓練,不過那是她以絕食要脅,說是不讓學畫她寧願餓死,家人這才讓步,卻又附帶一個條件,不論任何情況,都絕對不准她在任何作品上簽名或使用姓氏落款。在十九世紀期間,英國和法國的女作家,絕大多數都使用筆名,以免觸怒家人。
鼓勵發揮不抱敵意
相形之下,有幾個家庭本身便以寫作或藝術創作為業,家中婦女也必須參與,或受鼓舞加入創作。在珍奧斯汀的時代,威廉戈德溫一家,便是這種家庭的傑出典範。戈德溫有兩次婚姻,家庭人口眾多,稱得上龐雜。他的第一任太太是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著有《為女權辯護》一書,生女兒時難產而死。這個女兒也叫瑪麗,後來和雪萊私奔並結為夫妻。隨後戈德溫娶孀居的克萊蒙特太太為妻,還接納她的一兒一女,那個女兒叫珍,她給自己改名叫克萊兒,後來還與拜倫勳爵亂搞婚外情,和他生了一個叫阿麗格拉的女兒。克萊兒克萊蒙特勤寫日記並頻繁與人通信,卻不是位有創意的藝術家,據她表示:「除非寫出一部小說,否則你在我家毫無地位。」(她的繼姐瑪麗,十八歲時便寫出第一部長篇小說《科學怪人》)。克萊蒙特太太是個跋扈凌弱的女人,她曾創辦出版社發行童書。怪的是她並沒有讓克萊兒寫童書。結果她反而變成心懷怨念的家庭教師,這正是珍奧斯汀《愛瑪》書中珍費爾法斯克的下場。
還有第三種家庭,對家中女兒(甚至妻子)發揮才氣並不抱持敵意,卻也不減免家務累贅幫她們發展藝術事業。這種家庭期望女子都必須先盡到家庭責任和社會義務,然後才可以投入其他事情,不過仍會提供文化背景,並肯定創作價值,讓才華得以滋長。這正是作家珍奧斯汀所屬家庭的情況,而且我還要說,這正是構成滋養她這種天才的理想沃土。
(本文摘自木馬文化出版《天才的條件:17位創作大師的天賦、激情與魔性》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