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公布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草案,其中2026至2035年10年間共釋出15GW。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千呼萬喚始出來,經濟部能源局昨日終於公布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選商規畫草案,草案最大亮點為大幅增加釋出容量,從過去公布的2026年到2035年每年釋出1GW(10億瓦),加碼為每年1.5GW。
以總量來看,原本2026年到2035年釋出總量為10GW,如今擴增為15GW,且分為2階段釋出;第1階段為2026年至2031年釋出9GW,第2階段為2032年至2035年釋出6GW。
第1階段又再分為3期(每2年為1期),每期分配3GW,相當每年分配1.5GW;第2階段則視第1階段選商結果、國際技術發等,另行規畫。
對於釋出容量遠比預期高出5成,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是看到國際減碳趨勢,覺得台灣發展綠能有機會再加大,因此檢討空間、國內產業能力後,認為可釋出容量可再放大。
區塊開發招商採「先資格審查、後價格評比」模式,資格審查將評選廠商「技術能力」及「財務能力」,同時須達到工業局「國產化」基本要求。通過資格審查的廠商,才有資格進入價格評比,將以價格高低決定分配序位,同價格以額外產業關聯分數高者優先。
至於廠商容量上限,能源局規定為各期單一風場與同一開發商分配上限為每期0.5GW,並增加100MW(百萬瓦)分配容量的彈性;換言之,3期總上限為1.5GW,再加上300MW的彈性。
最後,能源局表示,第3階段第1期招商時程為2022年6月30日截止收件,同年8月31日前公布選商結果。
游振偉強調,昨日公布為草案,後續將會依照收集意見再修正,至於何時公布正式方案,考量到明年第2季就要截止招商,為了讓廠商有至少1年的充足備標時間,預計今年第2季,也就是6月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