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決定明年七月起全面換發數位(晶片)身分證(New eID),引發的反對聲浪持續升高。
中研院學者日前就數位身分證提出政策建言,呼籲政府暫緩實施。理由一是檢視目前內政部所規畫的晶片身分證可能會對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帶來立即而重大威脅;二是強制發行晶片身分證不符現行的法制基礎。對內政部強調,依《戶籍法》的授權可發行數位身分證的說法並不認同。
三是認為未來晶片身分證推出後,政府將實施跨機關業務資料共享等所謂整體智慧政府計畫,各部會都可透過政府資料傳輸平台(T-Road),取用足可曝露民眾數位足跡的個資,在無法完全確保資安及個人隱私的情況下,政府實在不應該全面換發晶片身分證。
儘管內政部對這些質疑提出了說明,一再保證New eID絕無侵犯個人隱私和權利等問題,但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台權會等民間團體針對New eID所可能引發的問題,提出「集體性預防性不作為」的訴訟開庭時,內政部竟無法明確回應相關疑問,甚至連新式身分證應該記載些什麼資料都說不清楚。內政部解釋稱,因為這是一個「滾動式立法的過程」,相關草案和細則正在研擬中,還沒有確定。與會人士認為,由此可見,內政部顯然還沒有做好推出New eID的配套措施。
對內政部全面換發New eID政策,台權會等人權團體連署提出「保留無數位身分證」、「暫緩發放,先立法修法」、「成立獨立的隱私保護專責機關」等訴求,並召集了近六十位民眾對內政部集體提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所謂的「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是指當行政機關做成的行政處分或行使公權力,實際會對人民的權利義務造成影響,在民眾在沒有其他手段可以阻止的情況下,就可以提起預防性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停止作為。
其實早在一九八八年,當時的行政院研考會就曾決定推行「國民身分健保合一智慧卡」,把戶政資料、健保資料、指紋資訊、電子簽章、電子錢包等功能全部整合在這張智慧身分證裡,其概念和功能都與這次內政部要推的New eID相仿,不過當年在民間團體的強力反彈下未能實施。
三十二年後智慧身分證捲土重來,但關於個資和隱私等敏感議題,及政府的系統規畫,是否已足可讓民眾信賴了呢?恐怕未必。事實上今年政府因防疫之需,透過郵局、便利商店以健保卡發放振興券,就曾引起外界對非醫療機構怎麼可以使用健保卡的疑義;再加上後續農遊券、動滋券等發放過程中連連出包,也讓民眾對政府的系統多有抱怨。在這樣的情況下,內政部真的可以宣稱已經做好全面換發New eID的準備工作了嗎?
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中研院學者和台權會等人權團體都認為,政府不能僅依《戶籍法》的授權就發行New eID,應該要訂定專法以及專責機構。關於這一點,連以數位為專業的政委唐鳳都認同。
唐鳳表示,台灣確實需要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DPA)設立專責機構;她希望能夠在立法院的下一個會期提出相關機構組織法等議題。
既然與New eID有關的法制仍不完備、DPA專責機構連影子都還沒有,內政部又何必急著要在一個多月後就推出試行換發數位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