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一二七九~一三六七)是中國歷史上,朝廷向人民徵收絲綢量最多和消費量最大的王朝,當其統治北方時,就開始徵收絲綢,並由徵收絹帛改為直接徵收生絲。規定每五戶出絲一○.五公斤,均由地方官收齊統一上繳給中央官府和諸王貴族。根據這一制度,元朝統治者在一二六三年共徵收絲約三百五十六噸,以後逐年增多。
元朝的官營絲綢作坊,規模很大,經常下轄幾百到幾千名工匠不等。不僅規模巨大,而且制度嚴格,管理周到,對工程進度,原料消耗都有記錄,主管官員每日都要巡視,甚至對廢絲的處理都有嚴格規定,如達不到有關的技術指標,工匠們會被依情節輕重定罪。
蒙古統治者在全國確立統治地位後,致力於蠶桑綢事業的發展,使元朝絲綢產區繼續得以保持宋朝的規模,甚至有局部的發展。從《馬可.波羅遊記》、《元史》等著作中,可窺視元朝絲綢產區的規模。
元朝腹里區由中央直接統轄,其區域約相當於今之山東、河北、山西以及內蒙古、遼寧、河南等地。這一帶在歷史上就是絲綢的重要產區,遼金時期遭到較大破壞。元初經官府一系列的勸桑詔令,加以政治、經濟各方面的影響,使這一帶的絲綢業恢復較快。
據《元史》記載,腹里區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地區,均上繳絲作為賦稅或有桑樹栽培。同時,腹里區所轄領地內還有大量的絲綢染織生產機構;占元朝全國各省所設官營絲綢生產機構總數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由此亦可看出當時黃河流域絲綢生產的發展及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