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控制得宜,但產業和經濟受到很大的衝擊。除了製造業有供應鏈中斷問題,其他服務型的產業,本來應可彈性運用「電傳勞動」方式因應疫情,讓員工安心工作,企業照常營運。
所謂電傳勞動,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是指企業的員工可以「利用電腦軟體、網際網路等從事約定的工作,並利用電子科技回覆工作處理狀態」,通常有「不受場所限制」和「可自行彈性安排工作時間」兩個優點。勞動部所指的「電傳勞動工作者」,就是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於事業場所外,藉由電腦資訊科技或電子通信設備履行勞動契約之型態。
電傳勞動不受場所限制,故勞工可以在企業場所以外的地方(例如在家)工作,可減少通勤、交通的時間和費用,並可在較輕鬆的心態和環境下提供勞務;可彈性安排工作時間,一方面來自於通勤時間的節省,一方面可以配合企業的特殊需要。對企業而言,則可明顯節省場所的相關成本,但需購置電腦軟體、網際網路等資源。基本上,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通訊軟體的普遍應用,電傳勞動除了製造業之外,適用於其他產業或行業。例如新聞媒體工作者,早就不需要到企業場所,在外採訪、蒐集新聞資料,完成文字或圖像的報導,上傳到企業場所即完成任務。近年運作電傳勞動的環境條件日益成熟,也有愈來愈多的通訊軟體與平台、雲端系統輔助勞工在家工作,電傳勞動的模式愈來愈普遍。
值此疫情蔓延之際,除了「異地備援」是企業防範風險的必要做為之外,製造業非到場不能搭配廠房機器設備從事生產,以及必須面對蒞臨的客戶當面處理的業務之外,其他的行業或企業大可利用電傳勞動的模式,讓員工可以在家工作,不但可減少通勤、交通的時間和費用,也可以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和在企業場所群聚而衍生感染的風險,並可在較輕鬆的心態和環境下提供勞務;員工也可節省通勤的時間,彈性安排工作時間,甚至可能在無虞感染的輕鬆心情下,發揮工作效率,提高生產力。
同樣的道理,教育事業(例如學校、補習班等),也可以參考電傳勞動的模式,善用電腦軟體、網際網路等,從事教學資料的上傳、講授、討論,並利用電子科技繳交作業,進行測驗考試等工作,讓老師和學生在疫情未息之前,可以避免群聚感染的風險,照常在家學習。
不過由於電傳勞動,大多為「在外(家)工作者」,因工作性質特殊,雇主常以通訊軟體或電話等交付工作,該等工作者常有工作時間過長、工作時間認定不易及出勤情形記載等問題。因此,勞動部在二○一六年即制訂了「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規範在外工作勞工工時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共通性原則,並分別就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契約工作者、外勤業務員及汽車駕駛等各類型應注意之特別事項。明訂勞資雙方應將工時、休息時間、延長工時等有關事項,以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並訂入工作規則,記錄工時非以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勞動部不妨再加強對企業、勞工的宣導,相信可讓勞資雙贏,更可協助控制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