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科技執法普及,屢傳駕駛因禮讓救護車而闖紅燈或超越停止線,遭偵測取締。新竹縣去年有超過百件類似違規案,經認定後不予舉發;彰化縣有八成撤銷科技執法罰單與禮讓救護車有關。各地都有人工複審科技執法違規案件,但仍有漏網之魚,引發民怨。
「冷冰冰的數位鏡頭,無法判斷因果關係。」有網友說,收到罰單通常是一個月後,若無自備行車紀錄器,或保留影像,要洗刷冤屈難如登天。也有人說,在科技執法路口,救人的社會美德可能會是自找麻煩。
新竹縣警察局指出,科技執法設備自動偵測到疑似違規行為後,後續採兩道關卡人工複審,避免誤判;員警坦言,AI影像辨識因角度、車型與環境差異,無法百分百精準捕捉每輛救護車,後續人工審查可能有疏漏。
彰化縣警局統計,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的科技執法取締案件,民眾申訴禮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遭開單共六十八件,其中八成二、五十六件都是避讓救護車,都成功撤銷。
救護車疾速行駛、警笛聲響不斷,為的是與死神拔河,掌握黃金救援時間,但隨著科技執法普及後,第一線消防員感觸深,開救護車常接到超速、闖紅燈罰單,用路人也受到影響,過去前方車輛聽到「喔咿喔伊」鳴笛聲會自動「摩西分海」,現在駕駛多先抬頭看鏡頭,猶豫該不該移車禮讓。這類「禮讓恐懼症」已成為全台救護員的隱憂擔憂,在尖峰時段前方車輛只要猶豫三、五秒,連鎖反應下來,病患到院時間可能就差了幾分鐘,「駕駛猶豫的一兩秒,卻是搶救生命倒數計時」。
警專交通管理科教授王銘亨說,以交通安全的觀點來看,應全面建置「緊急車輛優先號誌」系統,並普及於各路口,提供緊急車輛通行時均為綠燈,避免救護或消防車輛以闖紅燈方式通過路口,如此也可避免其他車輛違規、肇事,緊急車輛通行訊號也可串聯科技執法系統,暫停執行取締資料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