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原定九月一日提出《營養午餐專法》草案,有立法委員擔心教育部會跳票,呼籲教育部應如期推出草案,讓法案能在明年實施。
其中也有教授認為偏鄉地區因運送問題,食材成本較高,但又無法提高收費金額,菜色較差,建議可以鬆綁採購法讓學生能夠吃到當地的食材。
筆者認為採購法應該因時因地制宜,畢竟位處偏鄉的學校不僅交通不便,就是在運送過程當中也容易因為耗時較久,而產生食材不新鮮的問題。如果能夠以當地的食材為主,以他處的食材為輔,不僅可以讓偏鄉的孩子認識在地的農產品,也能吃到新鮮的食物,不會繳同樣的錢,可是在菜色上卻比都會區還要差。
一個草案的制定,必定是要以民眾的福祉為最大的考量,在草案推出之前,應該廣納各方意見,實施起來也才能減少爭議與紛爭。而《營養午餐專法》更是攸關全體學生的權益與健康,更應該審慎為之。
接輿(高雄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