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推動路燈認養多年,至今已被認養四千多盞,包括農會也認養三百盞。彰化市公所為提升路燈認養率,推出認養三盞以上,就可到廟宇免費點光明燈。
路燈照亮道路,確保民眾通行安全,當然不可或缺,但每盞路燈每年電費要一千多元,公所每年就要負擔數千萬元的電費。民間企業、團體、農漁會及善心人士盡力認養,幫助各鄉鎮市公所節省不少經費,避免排擠其他社會福利措施。
除了農會及企業的回饋響應,認養又能扣抵所得稅,各公所可與寺廟及宗教團體合作,將路燈及光明燈的理念合而為一,呼籲民眾點光明燈花費,可部分轉認養路燈,為自己及家人祈福,也造福人群,一舉數得。
紀湘湘(台北市/文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