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芝(台中市/文字工作者)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行政院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起農曆春節假期至少可放七天假,更從農曆除夕前一天開始放起,長天數連假次數增加。
若從正面角度觀之,提前公布下一年度行事曆,有助於民眾預先規畫行程,若能帶動台灣觀光旅遊市場增加商機,未嘗不是好事。
然而,在假期總天數不變前提下,長天數連假,其實是挪用例假日的產物,事前或事後仍要補上班或上課,這樣的決策未必能造福全民。
以剛結束加長版黃金周長假的日本為例。為慶祝日本新任天皇即位與改元,使日本黃金周假期長達十天。然而日本社會並未因此受惠,反而帶來更大的痛苦與壓力。譬如醫療照護與餐飲業者,這段長假得比平時更忙碌;對這段長假期間仍得上班甚至加班的父母們來說,得為托兒所、學校連帶放十天連假後,如何照顧小孩大傷腦筋。大多數上班族雖然放假,但卻得擔心假期結束後,面對大量積壓業務的煩惱。更別說闔家出遊,一上高速公路就陷在車陣裡,進退維谷動彈不得,抑或是與同樣放長假者,在熱門觀光景點體會萬頭鑽動人擠人的滋味,十天長假形同雞肋,豈有絲毫生活品質可言?想必許多經歷今年長達九天農曆年假的台灣民眾,眼見日本創紀錄長假期間一堆亂象,想必也會感同身受。
休息本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切莫使放過長假後,反而比平常更倦怠疲乏。台灣產業結構以進出口貿易與服務業為主幹,長天數連假期間,國外卻多為正常上班日,不利和國際接軌,對產業競爭力造成不良影響。
將例假日大挪移,炮製出有長假可放的假象,不如務實檢討現行國定假日,哪些節日應當放,哪些節日可以只紀念不放假。
讓國定假日可在合理總天數上限內均衡分布;有長天數連假需求的人,則可透過勞基法規定的補休、特休安排自己的假,毋須大費周章調整政府行事曆,引導民眾放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