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力銀行調查顯示,竟然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二點九的勞工認為曾經無酬加班,每月平均少領四千多元加班費。
無酬加班在職場屢見不鮮,真是一言難盡,是許多勞工心中的痛。有的公司實行責任制,像女兒之前實習的公司,在下班後,她還會收到老闆的LINE,說是有急件要趕快處理,女兒也只能放下碗筷,打開筆電,人休假在家還得想著公事,當然這是沒加班費的。
在職場工作多年,見過形形色色色的老闆,之前曾遇過這樣的老闆,午休時間,飢腸轆轆的我們正要打開便當享用,老闆就那麼巧,經常趕在這時間來詢問工作的進度。
午休只有一小時,就算不是每天,如果老闆經常性地在午休時間找你討論工作,一天花你十分鐘,長久累積下來,員工付出多少無償加班啊?而你又不敢說不,否則老闆心裡會滴沽,就占用一點時間,那麼愛計較?
問題是,整個愉快的午餐時間就被破壞殆盡了,等你匆匆忙忙吃完午餐,想要小寐一下,上班鈴聲這時已經響了,你得打起精神應付下午的工作,而老闆則可以回去睡他的大頭覺。
有的老闆則喜歡在快要下班時,臨時交代工作,讓你又急又趕,沒做完還不能下班,當然只要不超過一小時,老闆就假裝不知道,不給加班費。
其實無酬加班,偶一為之,員工也不會計較,畢竟工作久了,和公司也建立了感情,但如果老闆常態性占用員工的休息時間,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這樣的老闆與惡的距離愈來愈接近,勞工的權益就愈來愈沒有保障。
台灣勞工工時是全球第四高,勞工過勞時有所聞,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勞工一年一次大遊行也將同步登場,訴求「多休假」「多保障」。
希望政府多多加強勞工檢查,以法令約束違規企業,也希望老闆們都能體恤勞工的辛苦,不要壓榨勞工,才能保障勞工權益。
李月治(台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