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工商團體普遍表示歡迎,全國工總祕書長蔡練生昨天表示,加班彈性增加,對企業、勞工來說都是雙贏。
蔡練生指出,過去勞基法彈性不足,尤其是七休一部分,如果需出差到美加、歐洲,不可能七天就回來,法律規範明顯跟現實脫節。他強調,「沒有雇主喜歡讓勞工加班!」雇主遇到生產旺季時,不得已才需勞工加班因應,但過往勞基法對加班、休假規定彈性低,因此雇主只好另聘人手因應,使得企業成本增加,勞工也無法靠加班增加收入,很多中小企業甚至因此關門大吉。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肯定政府修法魄力,有關七休一修法對企業幫助大,不過客貨運、運等行業,旺季可能需要二個月甚至三個月調整上班、休息時間,現在的十四休二對特定行業來說,仍然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