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正草案,現行實驗學校不可超過主管機關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的百分之五,若情況特殊,各縣市公辦校數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但全國總校數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以加強把關。
現今規定,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校總數,不得超過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的百分之五,但若情況特殊,可放寬至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百分之十。原行政院版本草案打算放寬至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三分之一,教團日前開記者會表示抗議,實驗教育仍無有效評估,大幅放寬將是災難,朝野立委也一致認定三分之一比率過高。
昨天通過草案將各縣市上限校數比率拉高,原住民重點學校以外之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學校總數不得逾主管機關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百分之五。但情況特殊,其實驗教育計畫於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逐案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者,不得於超過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百分之十五。前項學校總數,不得逾全國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百分之十。
國教署長邱乾國表示,原本只有規定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不要超過百分之十五,這次修正通過版本,又加了一項「不得逾全國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百分之十」,如此可以解決地方的困難,也可以控制全國總量,加強把關。
立委蔣乃辛補充,當初是希望各縣市都不要超過百分之十,後來跟教育溝通後,決定讓某些有特殊需求且經教育核定的縣市可以百分之十五為上限,例如嘉義縣,但全國總量仍應有控管,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台北市等縣市,其實只有約百分之一的需求」。
教委會召委張廖萬堅也說,目前全國同一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總校數只有百分之一點三,將上限拉到百分之十,「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設定總量管制,算是一種宣示。
原民學校不在內 修法有突破
「應該降為百分之十」,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認為,教育部應評估實驗學校的成效和問題,避免實驗學校的課程、教學毫無邏輯章法,不斷的用各種名目和家長收費,理念的論述變來變去,只為了迎合家長的想像。
「設定全國總校數門檻,沒有太大意義,法應該要更打開。」全人實驗中學副校長陳振淦以嘉義為例,嘉義縣有二十所國中,若設定百分之十五為門檻,只有三校能辦理實驗教育,他認為,實驗教育是台灣教育的「活水源頭」,根本沒必要設門檻。
「這次修法貼近實際需求,也不會造成浮濫,需求跟把關都找到平衡。」台灣實驗教育聯盟法政組召集人魏坤賓認為,這次修法的突破是不把原住民學校算在比例之中,原住民實驗教育本來就有獨特性,需求是「具有原住民族的靈魂」,更符合教育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