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十二年國教總綱規定,從小學、國中到高中的校長及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一○八學年起實施。對此,包過全教總、校長、老師都認為應有配套,強制開放觀課恐衝擊教學現場,教部回應,會以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授課計畫也須經審核。
彰化縣忠孝國小校長楊恩慈表示,老師長期被封閉在教室裡,沒有開放觀課、議課的經驗,加上過去要求老師進行「教學觀摩」時,公開授課的老師往往要承擔被批判、被檢討的風險,對老師而言是一種負擔和壓力。他建議未來推動公開授課時,應注意觀課議課的友善程度,並兼顧老師的心理調整。
基隆市安樂高中教師李啟嘉指出,應讓老師自主決定要不要開放觀課,而不是透過公權力,要求每位老師「打開」教室,如果老師心理還沒準備好,強迫打開教室,對老師而言是很大的撞擊,對教學現場也未必有幫助。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最應避免的是強制教師讓所有人都可以去觀課,因為每個人都有主觀意識,對教師的教材、教法不了解的狀況下就直接觀課,還要把授課教師品頭論足一番,這不僅對教學專業無益,也會造成猜疑和對立。
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表示,國教署已訂定相關規則,地方政府可依據地方教育需求研訂合適的規定,使各校辦理公開授課時有所依循。至於高中職的配套作法,還在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