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家華
「神」者,「明」也;「明」為「神」之基!相對於此,「人」者,多「昧」!「昧」之未能醒悟者,是為終生之「盲點」,於「迷」中的自己看來是「對」的事,由「清」裡的旁觀者看來卻是「錯」的!
「人」終究是「人」,有很多「有限性」,受制於「時間」和「空間」;即使我很想能夠創作一整天,那畢竟只是一種奢望,因為「人」尚且不具有任何「神通」,渴時需飲,餓時求食,睏時必眠;而橫亙在這「明」包含「無限性」與「昧」包括「有限性」之間的,是數不清億年的累世修行。
於此「娑婆世界」,「正義」與「公平」較難覓得;雖由「自力救濟」或可爭得一二﹖但畢竟的,「現實」仍是「現實」,「社會」的本質也仍無以丕變且改善,與乎伴隨而來的無力感!更聖潔的國度,並不在此地!這也就突顯出「宗教修行」及「藝術創作」的價值!
「社會」既是由眾多「個人」所組成,那麼,也就集結了眾多「個人」未了斷之「五惡」與「習氣」;因而,也無法要求「社會」依照吾人心目中之「理想國」的較高規範來運作!只因「夢外之清醒者」即使對著「夢裡的沉睡者」溫柔的說道理,依然只是枉然的!彼此有交集則聚,無交集時自然散矣!
「神」之所以為「神」,乃因祂們已「明」矣!心地炯炯然的居於「不退轉」之境!這也就是仍有「無明」特質之「人」值得來效法與追求的!倘若我今生仍無法到達「至善」最高境界,至少也該將「缺點」來減少,而讓自己由「昧」向著「明」去靠近。而在今生陽壽將近之時,除非懷抱著「悲願」歡喜重返這塵世來奉獻和犧牲,否則,能夠以積極正面之心態超越對於死亡的恐懼,慷慨赴死而毫無戀棧的捨離,這也是「智勇雙全」屬於「明」的一種表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