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新北市/自由業)
芬普尼蛋遍布各地,許多雞場淪陷。食藥署表示,禁用於食用動物的芬普尼易累積於雞蛋,也可能出現於雞肉中,下階段將進行雞肉抽驗,未來也會列入肉品檢驗項目中。
食藥署分階段檢驗方式,可能顧此失彼,掛一漏萬。既然雞隻、雞蛋及鴨、鵝等禽畜或蛋品都有關聯性,業者也可能濫用芬普尼,為何不全面抽驗、一併解決問題?
如果雞隻等禽畜及蛋品也已受到汙染,卻因政府怠慢抽驗而繼續消費,不就成為花錢傷身的冤大頭?屆時是否可以請求國家賠償?誰來負責?
蔡政府強力進行年金改革、司法改革、處理不當黨產,強行推出尚未形成共識的前瞻計畫,但對於解決攸關全民食安權益的問題,卻無重大進展及改善成效,難怪民調愈來愈低。
試問,如能拿出同樣的魄力,成立食安改革委員會,訂定完善的規範,強力監督管控、加強抽驗、嚴懲重罰,業者膽敢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