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嘉敏
有個活動叫做「飢餓三十」,就是連續三十小時不吃東西。我最近也在進行類似的活動,就是連續三十天不看電視。
前陣子,收到了有線電視的繳費通知單。我想了一下,有線電視每天二十四小時播放,但我真正看電視的時間卻不到六分之一,而且這六分之一的時間,還得扣掉廣告的時間、邊看電視邊滑手機的時間,東扣西扣之後,根本所剩無幾。有線電視提供的是「看到飽」的套餐,但我卻沒有充裕的時間可以看到飽,只能用吃「點心」的方式來使用它,索性就不再繳交有線電視的費用。
沒有電視的日子,剛開始頗不習慣。每天回家空盪盪的,沒有畫面也沒有聲音,似乎少了一位熟悉的「親人」。但好處是,我終於可以早點睡覺了,不必再為了追劇熬夜,也有更多的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手握著搖控器,從第一台轉到最後一台,再從最後一台轉到第一台,只為了找到想看的節目,或者看到快要睡著才認命地上床睡覺。
沒有電視的日子,少了熟悉,卻多了生活的廣度,一種開發無限可能的空間,看電視不再是唯一選擇。
與電視分手後,我發現自己更加獨立,不再依賴電視打發時間,也不再依賴電視充實下班後的生活。沒有電視的日子,我才是生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