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梅霞
在台北教書五年,搬過無數次的家。一次,我們住在離校不遠的一棟住宅,房東以三合板把二樓隔成四個房間,附帶一個公用空間當廚房和餐廳。
四房有三間是學校老師承租,一間住了一個工友帶著兩個孩子,兒子讀小四,女兒小二。父親看上去瘦瘦弱弱,兩個孩子也顯得瘦小。
為了方便,三房老師在餐廳搭伙共食;工友則帶孩子外食。沒母親的孩子,除了衣衫不整,一對眼睛還咕嚕咕嚕閃爍不定。吃完飯大家各自回房,與工友父子碰面機會其實很少。
一天,有老師發現放在房間的錢不見了。不會吧!是不是塞到哪兒去?過幾日,又有其他老師的錢也不見。由於收註冊費期間,老師身上帶著一堆錢跑來跑去其實很危險,薪水原本就不多,錢若掉了實在沒能力賠償,所以收費期間老師們總是繃緊神經。本以為放在房間最安全,現在,連放房間都會被偷,還能放哪裡?
有老師決定發揮柯南精神,伺機抓小偷。果然小偷很快就抓到了,是工友的兒子。隔板高度足足兩公尺,外牆滑溜溜,身高僅一百公分的他竟然爬了上去?
人贓俱獲,我們找來他的父親,希望能加以管教,他的反應卻出乎我們意料。這父親並不生氣兒子當小偷,只擔心我們懲罰他兒子,嘴裡不斷著急地說:「我只有這一個兒子。」明示我們,不要計較。
如此,他兒子當然又繼續偷了。之後又有老師的錢不見了,這回,直接找上工友的兒子,在眾老師逼問下,他也坦誠拿錢。那錢呢?花掉了。明明不可能這麼快花完,但他就是耍賴。父親呢?遇事時就是一句話:「我只有這一個兒子。」
他的兒子可以天天蹺課當小偷,老師正業是教課,不能天天當柯南,迫於無奈,大家只好另覓住處,搬離賊窩。
四十年過去了,若這個孩子還在,應該五十歲了。有時會想,在那樣的家庭教育下,他是否能改變,走上正道?還是最終走上了偷竊人生?無論如何,好好壞壞,都是作為父親的要與兒子共同去承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