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輛重機在總統府前集結,爭取合法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圖/許正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大型重機團體爭取上國道,不惜以身試法。交通部昨天邀學者、專家及包括重機、大型車團體開會討論相關事宜。
交通部次長祁文中指出,初步規畫將訂定肇事率、違規率和鑽車縫等三項評估指標,並自七月一日起到明年六月底止觀察一年,每季檢核一次,若可達標,最快明年十月可開放交通量和重車少的橫向國道試辦,並研擬違規加重罰配套,累犯可註銷駕照,若違規和肇事居高不下,最嚴重可收回路權。
上周六重機團體號召全國遍地開花,在多處地點上國道,結果遭警方攔阻並強制拖吊離開國道,還開罰單處三千元至六千元,拖吊費用也由騎士負擔;接著又集結千輛的重機在凱道上,要求政府開放重機上國道。為回應重機騎士的要求,交通部昨特別召開討論會。
而在會議上達成共識,由高公局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重機在內等用路人團體代表及主管機關,從安全、秩序及行為等指標做評估,定期每季檢核一次,觀察至明年六月三十日,期限約一年。實際將以已開放大型重機行駛的國三聯絡道國三甲及台六十四快速道路,為觀察對象,將與小型車同期資料,包括事故件數、違規舉發案件、抽查違規行為等做比較。
祁文中表示,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屬於高速公路路權共享的公共政策議題,需考量整體用路人利益,在各界具高度共識、安全許可前提下推動。不過,高公局過去幾次民調顯示,反對比率仍高於贊成,重機團體優先要努力的,就是想辦法說服其他用路人。
他也說,如果大型重機在三項指標的表現,相當於小型車,再評估選擇交通量低、肇事率低、重車比率低的橫向國道試辦,若未達標,就再觀察一年,直到達標。
中華民國大型重機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洪宗寶表示,交通部一直說要試辦開放其他國道路段行駛重機,但都以安全及地方政府反對的理由,至今未實施。大型重機應該與其他車輛一樣,有行駛國道的權利,如果擔心安全問題至少應先試辦,真有問題,再做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