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層海水產業在台灣推動至今已有十年之久,期間風風雨雨,終於有立委為文,針對這些年政府大張旗鼓於東部推動的深層海水的成果,提出質疑,指出政府開發深層海水產業十多年來,燒了二十億元,到現在還無法穩定供水。現行台東官方研究中心所使用的深層海水,還需要向花蓮民間企業購買,並要求要列入前瞻基礎建設項目前,應該先進行跨部會的通盤檢討,找出問題癥結所在,對症下藥,才不會將人民辛苦納稅錢繼續丟進大海裡。
深層海水可用於食品、飲品、化妝品及水產養殖產業等,被稱作是「藍金」產業,具有高經濟效益。台灣係在馬前總統執政時,將其列入「愛台十二項建設」重點推動計畫,由經濟部投資近七億元,設立「東部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並畫下諸多大餅,如每年可創造八百億元的產值、將能夠帶動台東在地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等。
然而官方所推動的「深層海水低溫利用及多目標技術研發模廠」,卻一波三折,工程一再延宕,迄今深層海水仍無法穩定取得,遑論後續產業園區的建設與開發。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延宕,不僅讓東部居民大失所望,也曾遭到監察院糾正。
坦白說深層海水發展,目前官方做法確實缺乏前瞻性的思惟,如今政府卻又要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擬投入四億元在台東繼續進行深層海水布管;如何避免重蹈覆轍,政府相關部會應提出詳細的說明。
至於台東是否應該繼續推動深層海水產業,個人認為若有廠商經過評估願意投資開發,政府可以在法規、研發、人才培育上給予協助,但不宜列入前瞻性基礎建設項目,繼續由政府主導開發工程,更不能再由外行領導內行,以免為台灣東部再添新的「蚊子工程」。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