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中華電信正處於「多事之春」,昨天消基會痛批中華電信既然已經向消費者收取了「月租費」,為何在帳單還列有「屋內配線維護費」或「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九十年三月起至今,中華電信已獲利約四十七億一千零二十四萬元。
消基會表示,九十年三月份起,消費者的室內電話帳單中,多了一筆五元的「屋內配線維護費」;九十三年一月改為「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至今年三月底,中華電信的市內電話用戶共有一千三百零八萬四千戶,六年來每個月收取五元,換算起來,中華電信已賺了約四十七億一千零二十四萬元。消基會質疑,既然已繳月租費,為何還有「維護費」?
中華電信在室內電話合約中明定「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每月五元,總樓高四層樓以下建築物,住戶可選擇建築物配線自行裝修,並免收本項費用,但障礙發生時,須自行處理。消基會對此相當不滿,民眾在申辦市內電話時,已經負擔月租費,業者就應該保證室內電話的使用和無故障。
消費者有權不繳,中華電信卻未告知!消基會表示,曾多次質疑這些款項時,中華電信表示,「其收費項目係依據電信法第二十六條及電信資費管理辦法規定,應無另發問卷之需要」。
對此,消基會要求中華電信應停止收取「屋內配線月租費」,且扣除確實維修成本後,將以往收取的維修費用盈餘退還給消費者,不應繼續巧立名目收費。
對於消基會指中華電信巧立名目,收配線月租費,中華電信行銷處科長許家村表示,家戶電話配線費用的問題是老案子了,本來配線月租費租是放在電話月租費裡,但七十九年配合建築法修正已獨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