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正式將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明定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圖/季相儒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將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明定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條文施行後至少每3年檢討財務。
行政院編列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明年撥補勞保基金近1300億元,朝野立委分別提案撥補勞保法制化、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行政院會也在11月20日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
保費、滯納金 排除債務免責
立法院會昨天處理討論事項,《勞工保險條例》修法完成三讀程序。根據三讀通過條文,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增列政府撥補金額、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依照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補,如果遇有當年度保險費收入少於保險給付支出情形,中央政府應該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
此外,為了避免債務免責規定損及勞工權益、勞保基金財務,三讀條文增訂,勞保保費、滯納金排除債務免責相關法律,修正條文施行前未繳清保費及滯納金,適用排除債務免責規定,勞保局暫行拒絕給付,經過繳清欠費後勞保局才會依照規定發給。
為了避免勞工紓困貸款成為強制執行標的,三讀條文也規定,申請勞工貸款得檢具保險人出具證明文件,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貸款本金。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說,本次修法是歷史性的一刻,核心意義在於落實財務穩健與公平正義,也是落實前總統蔡英文、賴清德總統的一貫主張,亦即「有政府在勞保不會倒、勞工領得到」,政府不會停下改革的腳步,對勞工的照顧更不會打折,「法案通過是責任的開始」。
保障勞工權益 重要里程碑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表示,本次修法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里程碑,我國面臨人口老化、少子女化等雙重夾擊,勞工保險財務負擔愈發沉重,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明文入法,只是給勞工朋友「最低限度的保單」,並不代表勞保財務危機已經解除,未來才是考驗政府改革決心的開始。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感謝行政院與朝野立委提出修法版本,不分黨派共同促成勞保條例完成修法,這是給全國1056萬名勞工的禮物。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制度實施逾70年,對於保障千萬勞工生活及促進社會安全扮演著重要角色,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未來也會積極爭取以不低於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續編預算挹注勞工保險基金,並搭配多元投資,以增加基金收入,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