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
小佳來信:
我與先生結婚七年,育有一兒今年四歲。兒子未出生前,我和先生都有工作,兒子出生後我決定辭去工作,當一名全職媽媽。
過往與先生的感情一直都不錯,一直到最近,發現他出差及應酬的次數變多了,對我也愈來愈冷淡。之後從共同朋友處得知先生外遇,我簡直無法接受。談判的過程中,先生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是維持婚姻關係,他會負責家庭的支出也會回家,但是對於出軌一事,我必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否則就是離婚,但他會爭取兒子的監護權。無論我再怎樣與他溝通,似乎已沒有協調的空間。
對於突如其來的家庭變動,我陷入了兩難。我不甘心這個家就這樣破裂了,也害怕失去兒子的監護權,那樣我就一無所有了。但難道我就應該接受先生的外遇嗎?
鄭淑錚心理師(英國心理諮商與治療學會資深心理動力學派心理師)解析:
婚姻與家庭是大多數人實現生命價值感的場域,在婚姻關係的建構中,通過付出與接受,以愛來相互滋潤彼此的生命,以此因應不斷擴展的生活所帶來的挑戰,更提供了另一個新生命存在所需的保護與安全感。在婚姻裡,我們建立彼此對生命的基礎信任,而支撐著持續付出的動態過程,不是法律的婚姻合同,而是愛的承諾。
當愛的承諾崩壞瓦解時,我們的心理就彷彿經歷死亡所帶來的痛楚與恐懼,因為對方背叛了愛的承諾,本以為夫妻倆與兒子三人是理所當然的生命共同體,現在卻被背叛的情感撕裂;而在憤怒心痛的情緒中與先生的談判,得來的又是完全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思維指令,他只保護自己的利益,罔顧另一半的存在與妻子/母親的角色。
從無法置信到面對先生的冷漠反應,所有過去支撐婚姻與家庭的參照架構全部崩塌了,因情感面與社會面所經歷的創傷,從而產生認知上的混亂。不知如何自處,也無法辨識何者為真何者為幻的麻醉反應,是巨大創傷初始階段容易出現的現象,在此種身心狀況下,並不適合作任何重大決定,因為既失去既有視角,同時又來不及建立新的參照架構。
外遇事件的受害者,不可避免地會懷疑自己的存在價值。在三角競爭中,不能保護原以為專屬於自己的愛的關係,感覺輸給了第三者,因此質疑自己失去吸引力甚或不值得被愛,都是陷入低自尊的呈現。為了挽回自信而尋求醫美協助者非常普遍,但臨床上卻很少因此重建自信,反而可能因陷入不停的比較而永遠只看到自己缺陷的無限輪迴中。
心理動力論的基本主張是不否認也不逃避心理傷痛,並給予適度的空間去經驗和面對。保持適度的耐心,容許療傷所需要的時間,才能重新認識自己的存在價值並重建自尊,在充分肯定自我的基礎上,逐漸形成「清楚了解什麼才是最有利自我發展」的自主性決定。
一旦恢復健全的自尊與理性,女性不必跟隨父權的大旗起舞,婚姻的維持或結束不再取決於男性要什麼。當你能夠清晰冷靜地表達自己,弄清楚你的背後有倫理及法律的支援,主客易位強弱易勢,屆時要想辦法解套的,反而該就是先搞不清自己為什麼結婚、後又製造混亂三角困境的先生。不過接下來,就是他自己的功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