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頂新集團證實,經董事會決議,台灣康師傅決議自一月一日解散清算。頂新集團公共事務室副總賈先德解釋,台灣康師傅僅進口生產設備,並出租給味全委託生產,二○一五年爆發油品事件後,台灣已不再生產銷售康師傅方便麵,因此基本上已無任何實質營運業務,解散與母公司無關,不影響掛牌。
對此,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尚未收到「解散登記」的申請。由於台灣康師傅為「僑外資」,投審會也表示,尚未收到康師傅即將清算的消息。
台灣康師傅是大陸康師傅控股在台的子公司,二○○二年大陸康師傅「鮭魚返鄉」,回台設泡麵廠,強攻國內泡麵市場,因此設立台灣康師傅公司;在油安風暴後,二○一四年康師傅退出台灣市場,生產、銷售全部終止。
大陸康師傅控股、台灣康師傅與味全,都屬頂新集團旗下,二○一四年頂新捲入劣油案後,全台發起抵制,大陸康師傅當時為了不要燒到對岸,主動聲明中止授權味全生產泡麵,自此退出台灣市場。
康師傅泡麵在台市占率僅百分之三到四,年銷售額約五億元,雖排在國內泡麵市場第五名,但與統一市占率約百分之四十五差距甚大;相對大陸康師傅泡麵一年營業額逾一千三百億元,台灣康師傅泡麵在整個頂新集團裡小到看不見。
台灣康師傅的母公司為港股上市、註冊於開曼群島的康師傅控股公司,總部設在大陸天津。投審會官員表示,僑外資若有意解散,不用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等公司清算完畢後,若有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才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