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那天,朋友開車從淡水送我到台北,我們一路上天南地北的聊著。
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時,我們看到一位年輕的母親牽著一個可愛的小女孩過街。小女孩睜著大眼睛朝車陣這邊張望,天真無邪的笑容,掛在又圓又紅潤的小臉上。
朋友結婚多年,生了兩個兒子,沒有女兒,對可愛的小女孩不免多看幾眼。我也是喜愛小孩的人,所以當綠燈亮了,車子繼續向前滑行時,我們的話題自然就轉向孩子身上。
朋友對我說,他有一個埋藏心中多時的小祕密,聽他的口氣,讓人覺得相當的慎重;朋友不是慣開玩笑的人,他會有什麼祕密這麼讓他深藏在心中呢?
朋友娓娓道來:
朋友在小學裡擔任訓導行政工作;有一天,某班發生了一件事,一位級任老師要一位班上女生拿一個信封袋交給總務處的出納;女生把信封袋給出納小姐的時候,袋中是空的,裡面的三百元不見了。
這件事當然驚動了許多人,包括級任導師、訓導處和學生家長。級任老師認為是孩子拿了錢,孩子矢口否認,學生家長更不相信孩子會拿走這三百元。這件事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時難以定論。
朋友身為訓導處主任,以他多年的「辦案」經驗分析,認為這件事有三種可能,第一,孩子拿了錢;第二,孩子拿信封時倒著拿,錢在路上掉了;第三,級任老師記錯,給的是空信封。
朋友問我,如果是我,該如何處理?我瞠目結舌不知如何以對。他又說,據他的研判,孩子是乖巧的好學生,不可能將老師交代她繳的錢拿走,即使是壞學生也不可能這樣做;級任老師又堅持說錢確實放了進去,絕不會是空的,所以這三百元最大可能是路上掉了。
可是等了兩天,都沒有學生把遺失的錢交來訓導處,但朋友仍然相信自己的判斷,於是偷偷塞了三百元給導護老師,讓導護以學生撿到的名義交給訓導處;朋友高高興興的將這三百元還給級任老師,了結這一段公案。
我聽了,心中好感動,朋友花了區區三百元,而免除了級任老師和全班同學對這位學生的猜疑,也安慰了學生家長的心,更重要的是使這個孩子不受傷害,重拾信心。
我們的車又在一個十字街口被紅燈擋駕,一位五十歲開外的婦人懷中抱著一位小娃娃,也在等紅燈;娃兒粉藕似的手臂不停摸著婦人的臉,婦人不時親親娃兒的手和臉,一幅親愛的祖孫圖。
「每個孩子在家人心中都是寶啊!」我說。
朋友嚴肅的點點頭。綠燈亮了,我們的車再度向前開去。「你很適合從事教育工作。」我說。
「是嗎?」朋友問。
的確是的,從這個祕密裡,我覺得不只他自己的孩子是他心目中的寶,他把別人的孩子也一樣當成寶,這麼有愛心的人,當然最適合從事教育工作了,我不禁對他肅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