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記者李碧華 圖/本報資料
經過大半年的紛紛擾擾,頗具爭議性的勞基法工時相關條文修正塵埃落定後,小資族要迎接新春了。新制「一例一休」將上路,不論勞資雙方、行政與立法部門,大家都在摸索中學習,找尋最折衷的方案。
這是朝令夕改的政策大轉彎,文化大學教授邱駿彥認為,本次勞基法修正的亮點在於砍七天國假、一例一休與加班費、特別休假修正及吹哨子條款等四個部分。不過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各界對修正草案多有疑義,以致於內容一改再改,出爐後的正式條文在將來的施行運作上,不能說毫無疑問。
邱駿彥認為,如果以縮短年總工時為修法的最高目標時,實施周四十小時工時制的美意與縮短年總工時的預期實際成效,將會被砍七天國假抵消。一方面縮短法定工時,另一方面卻大幅度縮減國定假日,這不得不說是令人費解的政策。
「全球縮短工時有成的先進國家不計其數,縮短工時的步驟與實施方式,已變成世界共通的模式。」他說,縮短年總工時的方法不外乎,首先縮短周法定工時,其次以價制量減少加班時數、增加國定假日、特別休假的落實等手段,從沒聽過一個國家在縮短周法定工時的同時,卻又採取減少國定假日的措施,台灣政府可謂領先全球。
政府砍七天國假的主張,是要與公教人員切齊每年的國定假日日數,避免「一國兩制」。可是問題是,在縮短年總工時的目標下,要全國各行各業切齊國定假日的方法很多,為何單單非砍勞工國定假日不可?他說,日本甚至為了縮短工時,採取增加國定假日的方法,例如從今年開始增加「山之日」作為國定假日,說到底——為了增加國定假日以減少年總工時。
不論是一例一休或是兩例,最終目的都是為了達到完全周休二日。雖然修正法已經確定採取一例一休,且為了避免雇主在休息日讓勞工加班,也採取了高額度加班費等多種方式,減少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加班的可能性。不過,依法雇主仍有可能讓勞工於休息日加班,無法讓勞工真正享有周休二日。因此,接下來政府必須思考如何讓我國邁入真正的周休二日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