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稅制真得只能用「萬萬稅」來形容,很多稅收都是一收再收,以汽車燃料稅為例,我們每次去加油時就已經抽了將近七元的營業稅,但每年政府還要再收取一次燃料稅,等於一頭牛被剝了二層皮;再以牌照稅為例,明明在領牌時就已經收取了一次領牌費,但政府還是每年再收一次牌照稅,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房屋稅、土地稅等。
筆者認為,稅制確有改革的必要,以燃料稅為例,既然加油時就已經收取了營業稅,就沒有必要再抽燃料稅,要不然就取消附加的營業稅,如此才是公平合理,不能同樣的東西抽二次稅,這對民眾來說是不公平的。
筆者希望,政府能夠檢討現行的稅制,不要把間接附加的稅故意隱藏讓民眾看不見,然後再以其他的名目抽稅,這對民眾來說等於是二度傷害,這樣民眾賺的錢永遠也不可能進到自己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