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七休一」新制確定了!勞動部近日公告《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令釋,十月一日生效。未來除了三大情況之外,勞工不得連續上班超過六日。預估有四百三十萬名受雇勞工適用。
行政院長林全將七休一的勞基法修法列為優先法案,勞動部搶先在十日發布勞基法令釋草案,這是勞動部廢除民國七十五年函釋後所補強的措施。
勞動部指出,令釋從十月一日起實施,未來只有符合以下三種狀況的勞工,包括「因公眾便利,於年節或紀念日等國定假日,屠宰業及運輸業可適用;在高山、海上或離島等偏遠地區工作,無法及時往返;在國外、飛機上、闈場或電廠歲修等執行職務需要」,經勞工同意可連續上班超過六天,但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天。
勞動部解釋,除第一種限定屠宰業、客運業外,第二、第三種都未限定業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