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曾多次抗爭,終與政府協商成功,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右圖左)、勞動部長郭芳煜(右圖右)昨說明協商結果。圖/王騰毅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為喪失工作權抗爭多年的國道收費員,終於與新政府達成共識。勞動部長郭芳煜昨天表示,國道收費員專案補助金將由交通部、勞動部和遠通電收公司分擔,九百四十七名國道收費員均適用;仍失業的一百八十三人將獲勞動部就業安置協助,補助金希望最晚明年農曆年前能入帳。此外,對於收費員抗爭中的便當費、車資,因為抗爭導致身心受創等,也都納入補貼範圍。
郭芳煜在行政院召開的記者會上說明指出,這筆經費將由勞動部、交通部和遠通共同分擔,會依照不同情事差異給予配分,換算成不同的點數,再用點數換取補貼額度。最快在國道收費員會員大會通過後,下周組成一個專案小組,提出點數換算方式進行審查,再來籌款。希望農曆年前就能把錢匯入成員帳戶,讓大家過個好年。
至於補貼金額和遠通究竟願意出多少錢?政務委員林萬億說,會跟遠通談判;並表示,這些人中,至今仍有一百八十三人失業,政府也會協助他們找工作。至於未來類似的勞工抗爭是否都可比照辦理?他也說,未來要從源頭就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郭芳煜指出,處理這起事件秉持幾項原則,第一是一體納入,不管是否為自救會成員或非自救會成員,都一起處理;第二是專案補貼,將國道收費員因為制度變革造成生計上影響等列入考慮,設計出專案補貼方案。
第三是採取差異標準,依據不同情勢、條件給予不同配分,設計出每人不同的配分,得到不同補貼額度;第四是有小組審核,成員包括政府、國道自救會代表、社會公正人士,還有遠通公司,進行公平合理的審查、分配。
郭芳煜強調,這次的解決方案僅限此次專案,未來要透過修法處理目前約聘雇人員遇到的問題,且政府在與華航工會協商時被指讓步太多,因此這次協商過程非常小心,補貼金額也有一定上限。至於如何籌款?他也說,籌款必須要符合基金用途,大部分來源應是就業安定基金,至於跟遠通分攤比例,要大家來談看能湊出多少錢。
在遠通電收方面,則發出兩點聲明指出,雖然轉置作業早已完成,但後續若有特殊狀況,還是持續協助個案處理;對於政府提出專案補貼,若政府有需遠通協助之處,將考量於目前鉅額虧損的情況,及合於法定程序與公司治理的原則下配合執行。
收費員爭議 Q & A
Q 900多名收費員當初進用資格都一樣嗎?
A A類有200多名資深收費員是屬約雇人員,不受勞基法保障,離職時除了結清年資、領到退離職儲金,另可獲7個月慰助金。
B類為另700多名收費員,以臨時人員進用,97年起適用於勞基法,最多有6年年資可拿資遣費,換算約3個月薪資,高公局補足至7個月。
Q 收費員不知道ETC收費後會被精簡嗎?
A 收費員是一年一雇的雇用人員,自民國95年起,收費員招考簡章、簽約時在契約書上都有說明實施ETC計程收費後即終止雇用;另高公局100年起共辦理37場以上說明會告知。
Q 收費員的訴求是什麼?
A 收費員要求政府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收費員年資擬定專案性的補貼計畫,必須依據收費員的年資給予補貼,另須解決工作安置爭議。
Q 為何政府無法答應其訴求?
A 年資不溯及既往:A類收費員102年底改成ETC已結清年資,領到退離職儲金。
B類95年前年資已結清並發給離職儲金,政府都已依相關法令處理。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