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農業施政目標要讓農業成為賺錢產業,讓農民相當期待。國民黨執政時也一直鼓勵農業企業化,要引進企業讓農業生產與行銷更有效率,也確實看到一些由企業經營農業相當賺錢的成功案例,但有些農企業收入達上千萬也請領政府補助,卻不用繳稅,顯然不符合賦稅公平原則。
過去政府考量自耕農收入微薄,且務農兼具糧食安全、穩定物價、生態維護等公益性質,因此農業不需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也不用繳稅。由於資料缺乏,造成政府部門及學術機構在進行農家所得分析、產業結構調整、規畫性生產、農業保險、水土資源合理分配、補貼效益等政策制定時失去精準度,農業產銷失衡成為常態。
日本農民不一定要繳稅,卻須報稅,讓政府能掌握農民所得,作為政策擬定的重要參考;美國每年約四分之一的農場主屬於「資源有限農場」免繳所得稅,還有一半的人只需按百分之十五的最低稅率繳稅,只有百分之五的大農場主需要按較高稅率納稅;德國、挪威、盧森堡等國則對農業施行明顯低於基本稅率的特別稅;澳洲為增加稅收,把腦筋動到海外背包客身上,計畫將原只有每年所得超一點八二萬元才需繳稅,且稅率僅百分之十九,提高為每賺一元都將被徵收三十二點五分的稅款(百分之三十二點五稅率),引發農場主大反彈。
近年來國內隨著經營規模擴大、生產設備現代化、生產技術提升、產品品質及產量大幅增加,農業收入從數萬元到上千萬元,農業間收入差距擴大不亞於城鄉貧富差距,加上農地大幅增值,若一概視為自耕農而不需要繳稅並不合理,應重新考慮農民報稅但不一定課稅的做法,兼顧產業輔導以及賦稅公平性。
日前石安牧場因年營業額上億,淨利千萬,聘雇員工四十多人,經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有營利目的,須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具指標性意義。既然新政府要讓農業成為賺錢產業,也鼓勵朝農企業經營,就不要迴避後續可能問題,包括:補貼落入大戶口袋、收入上千萬不用繳稅等,應該責成農業、財稅部門邀請學者專家、公益團體等,對自耕農、農企業做出清楚定義與區隔,並對何種規模需要課稅或不需要課稅做出明確界定,不宜用初級農產品做界定,以免造成農業政策推動上的矛盾與困擾。
農業要升級,所得要提高,在面對農業轉型朝企業化發展的同時,如何重新界定小農及農企業,並實施農業申報,及針對中大型農企業合理課稅,讓農業不再被視為弱勢產業,進而提高農民尊嚴與社會地位,也應該及早做政策規畫與溝通,讓農村及農業展現新風貌。
杜宇(台中市/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