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價格直直落,桶裝瓦斯價格卻居高不下,偶爾小降給些「小確幸」,仍不符合比例原則,莫怪立委質疑是聯合壟斷。
消保會抽檢市售桶裝瓦斯重量,近三成重量不足,現在能源局又鬆綁,二十公斤瓦斯能夠少裝二百五十公克,只因商家說瓦斯桶用久會影響重量,要有「誤差值」才行,能源局居然認同這種辯詞,還幫商家說項,太不可思議了。
台灣俚語「賣金沒攙銅,害死他丈人」,商人將本求利,「殺頭的生意有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桶裝瓦斯是否灌裝足夠,民眾根本不會磅秤;瓦斯一般無法用罄,存底絕不止二百五十公克,如今可以名正言順少裝,等於一頭牛剝兩層皮,如此獨厚商家,不被誤解成官商勾結都難。
另外,鋼瓶不按原價回收,買賣雙方的不公平性,也值得關注。多年前,消基會通過定型化契約範本,明訂鋼瓶退給原瓦斯行時可拿回保證金;瓶中殘氣可按重量退錢,誰知事隔多年,依然做不到。
筆者最初購買桶裝瓦斯時,繳交保證金一千二百元,日昨退鋼瓶只退一百元,問了多家,都說是不成文規定。舊鋼瓶的問題還未解決,政府又允許商家合法「偷斤減兩」,站在民眾立場不禁想問,這是保障消費者的權利嗎?孫誌鴻(苗栗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