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颱風過後山上經常會有貴重的漂流木或竹被衝刷下來,為保護這些國家資產,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森林法》修正草案,加重侵占貴重漂流竹木刑責,從現行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提高至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據林務局公告,中央認定貴重樹種包括紅檜、烏心石、牛樟、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巒大杉、南洋紅豆杉、台灣櫸、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
另行政院會也通過國防部的《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國防部得協調大專校院,於營區開設學位在職專班,授權國防部訂相關招生辦法。
以及通過《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學校法人所設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由政府補助學費達五千萬元以上者,法人主管機關應加派公益監察人一人,以增進私立學校公共性。草案也定明,私校師資結構、教學成效及社會責任為各級政府明定獎勵、補助私立學校原則應審酌的情形,以強化私立學校的公共性及教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