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東屏(東南亞問題專家)
緬甸通過民主程序,選出近六十年來第一位文人總統,雖然大家都知道碇喬只是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的「代理人」,畢竟標誌著緬甸在民主路程跨出一大步。
若認為緬甸已經走上民主道路,恐怕會犯下極大的錯誤。到今天為止,緬甸的民主還籠罩在軍方巨大的陰影下。
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月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訪問時,說得十分直接、露骨。他對記者表示,「全國民主聯盟」即將組成的新政府,將會是在他的「密切監督」下運作。他也表示,「緬甸還未準備好太快的變化」。
換句話說,至少在可預見的未來,緬甸還是「制約式的民主」,制約的力量就來自軍方。
敏昂萊面對國際媒體時,毫無顧忌說出這樣的話,當然有一定的把握。簡單地說,當緬甸前軍政府在內、外部壓力下,不得不進行改革,但他們採取緩慢進程,按照設計的步調,最高指導原則,就是維護既得利益。
他們在二○○八年以表面上民主,實際是強制手段通過新憲法。這部憲法有幾個重要的精髓。
這部憲法第五十九(F)規定配偶及子女為外國人者,不能出任總統,造成翁山蘇姬不得不違反民主常軌,推出「代理人」的現況,也使得民望極高的翁山蘇姬無法競選總統。
其次,憲法賦予軍方在各級議會中,占有百分之二十五的非選舉席次。這個安排,讓軍方在重大立法議題上擁有實質否決權。
第三,憲法規定緬甸實際上最高權力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十一位成員中,軍人占了六名,軍方在重大國策上,擁有決定或否決權。同時,掌握最多預算的國防部長、內政部長及邊境事務部長,全由軍人出任。
最重要的是根據緬甸憲法第一章第六節,緬甸軍方具有「領導國家的政治角色」,在國家面對「緊急狀況」時,國防軍總司令有權接管國家,施行主權,軍方施行前述權利時,也有不受司法制裁的權利。也就是說,緬甸的憲法賦予軍方「合法政變」的尚方寶劍。
敏昂萊已屆退休年齡,但日前傳出軍方同意其延任五年(沒有正式宣布,也無處求證,但應該是事實)。在接下來的五年裡,敏昂萊將如影隨形盯著新政府。
很多人認為緬甸軍頭是一群瘋狂、呆板、迷信又不知變通的武人,其實這種刻板印象完全錯了。相反地,他們狡詐無比,相當工於算計。別忘了,他們通過各種形式及方式,統治緬甸長達五十餘年,沒有人比他們更了解緬甸,更何況,槍桿子還在他們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