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社會,家庭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單位,有生育、教育、生產、照護、養老、娛樂、自衛等多種的功能與任務;有家萬事足,有家才能夠滿足人生的基本需要。
也因為家庭需要提供這麼多種的功能,所以才會希望多子多孫,構成家庭的成員愈多愈好,人丁興旺就成為家長的根本願望。事實上也只有戶量大、人口多才能提供生產的勞動力,創造財富;才能充分分工,滿足生活上的需要;也才能互助合作,團結奮鬥,提高家庭的聲望,贏得地位與尊敬。
由於社會的變遷,子女數目減少,戶口快速分裂,工作場所與居住場所分離,使戶量急速縮小。大家庭幾乎消滅,核心家庭雖仍居主流,但所占比率也大幅減少,單親家庭、隔代家庭、同性家庭,尤其是單身家庭等所占比率陡然增加。這種人口結構與家庭組合的改變,使戶量變得愈來愈小。根據最近人口統計數字,台北市和高雄市的平均戶量只有二點八人,台灣省也只有三人。
展望未來,由於都市化的程度提高,高科技與服務產業的集中發展,重視個人價值導致的家庭分裂,結婚年齡的推遲與不婚人口的升高,子女教育費用的日增與生育意願的趨低,再加上離婚率的提高,可預見戶量還要繼續縮減。估計五年之後將減
少至二○○○年日本的水準,平均戶量二點六人,然後再減少至低於日本的水準。
家庭的構成改變,戶量的減少,使傳統家庭功能無法實現,人生的需要無法滿足。在人口集中的都會地區,家庭幾乎已經失去應具有的基本功能,只剩下供其成員居住之用的場所。家庭原有功能雖然消失,但是個人仍然需要種種的功能來滿足其欲望。
家庭不能提供的服務、不能發揮的功能,會向三個方向尋求:一是向企業購買,二是要求政府提供,三是成立民間的互助組織來滿足。於是戶量小的、構成改變的新家庭型態,出現了與傳統家庭不同的產品與服務需求。這種新的需求,傳統的企業與政府無法提供,傳統的社會組織與民間機構無法滿足,導致服務方式與產品性質的改變。
因此,政府必須建立新的制度,承擔原來家庭的責任與服務,建立退休、養老、醫療、照護、育幼等完善的服務,以及加強工作權、財產權的保障,俾祛除人生的風險,讓已失去原有功能的家庭成員得以健康和安全的生活。
企業要能適應新社會的需要,建設適合新型態家庭居住的住宅、飲食供應、家事服務,提供照顧老人、傷病、孩童的服務;處理私人事務的個人服務,還要開發新的活動、滿足疏離個人的休閒需要。
民間組織要增加類別、擴大規模,鼓勵更多的人參與,適時調整機能,滿足新社會的新需要,提供政府不能提供的服務,並能證明人人都是有用的人。
個人要改變自己的人生觀,懂得照顧、諒解、尊重他人,並要愛人如己,擴大關愛範圍,願意奉獻自己;更要耐得寂寞,學會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