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祖望先世「阿育王山房」多藏本,但他的後人以為這全是無用之物,「權其斤兩而賣之」。連祖上的著述也當「故紙」出賣,「蕩然無一存者」。
「得此書,費辛苦,後之人,其鑒諸!」這是載在《東湖雜記》中的陳簡壯的藏書印。印文的意思是,經自己辛勤收藏的書,希望子孫守之勿失。這當然是封建社會藏書家自私心理的反映,但是,從保存和愛護圖書的角度來看,似乎也算是情理可通。遺憾的是,他們的子孫卻不聽祖宗的話,往往不讀書、不守書。
明謝在杭《五雜俎》卷十三說:金華虞參政,生前藏書「數萬卷」,傳到他的後輩手裡,竟以數艘大船載到藏書頗有名氣的胡元瑞家出賣,胡因一時拿不出那麼一筆錢來,不肯留下,書主便托人從中斡旋,「減價售之」,以書價不到原價的十分之一成交。
全祖望先世「阿育王山房」也多藏本,而他的後人以為這全是無用之物,「權其斤兩而賣之」。連祖上的著述也當「故紙」出賣,「蕩然無一存者」。
又有脈望館的趙琦美,所藏書頗多善本,一部《洛陽伽藍記》,與他書對校達八年之久,「始為完書」,由此可見校書之精當。
可是,他死了以後,家人將遺書全都出售給錢謙益,為此迷信的人們還傳說,埋葬趙琦美的武康山白晝鬼哭,後葉昌熾還作詩記其事:「死後精靈尚不磨,荒山靈鬼哭煙夢。但聞白首無書嘆,何有空箱塞屋多。」
上面說的是賣書,還有用書抵債的,如瞑琴山館主劉疏雨,藏書甚豐,但去世不久,他的兒子揮霍無度,債務纏身,就以十萬卷圖書押給債主作抵。有人因作詩嘆道:「自古圖書厄,多經劫火亡,未聞豪貴奪,舉作債家償。」
如果說,賣也好,抵債也好,書歸他人,楚弓楚得,尚留人間,還情有可原;那麼,像元代孔克齋的藏書,被婢子隨便用來裱鞋幫和蓋醬缸;以及明代「汲古閣」主毛晉的一個孫子,把祖先的遺書燒掉就不能原諒了。
據《天祿琳琅書目》稱,「毛晉藏宋本最多」,十分名貴,但其孫性嗜茗飲,購得洞庭碧螺春茶,又得虞山玉蟹泉水,「獨患無美薪」,竟異想天開地用藏書板來煮茶,以為這樣煮出來的茶「味道更佳」,因而在當時即稱善本的一部《四唐人集》被化為灰燼。這種毀壞文化典籍的行為,應當說與犯罪無異了。
說到這裡,我想起了晁公武在《讀書志序》中記述的一件事:他有一個好友,叫井憲孟,極好書,在四川做轉運使,常用一半薪水來買書,經過二十多年,積書很多,非常愛惜,後辭官住在廬山之下。
有一天,他寫信給晁公武說:「我老了,活的日子已不多,生平藏書,雖一直為我所珍秘,但兒子尚年幼,他長大了如果愛名,定為貴者所奪,如果好利,那會售給富家。現在我把這些書都付托給你,我死後,兒子大來好學,你就歸還他,不然的話,你就自己用吧!」
晁公武「愓然從命」,並且還負責加以校讎整理,就這樣,大批書被保存下來了。這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井憲孟比之前面提到的那些藏書家來,當說是英明的。
上面說的是古人,在今天社會上,不愛惜書的人也大有人在。自然,我們不否認,並不是每本書對每個人來說都有保存價值的,讀過後,自己不想再讀了,放在書架上無益,賣給舊書店,讓它轉賣給恰需要這些書的讀者,讓書繼續發揮傳播知識的作用,這也是可以的。
而有些有價值的罕見之本,如對自己沒什麼用處,賣掉又可惜,最好能發揮風格,贈送給國家有關部門,以達到「物盡其用」的目的。(大地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