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中小學多半規定學生得在早上七時五十分前到校,許多孩子睡不飽、來不及吃早餐,有學者倡議「讓孩子睡飽」才合乎健康且有助學習。
首先是雙薪家長的上班配合問題需要解決,如果台中市政府願意接受率先實施,公部門有子弟在念國中小的公教警父母也可同步「彈性上班」,大人小孩都延到早上八時二十分到校應該沒有問題。
其次是當延後到班的政策確定後,學生的早自習與晨間活動可能就此打住,我建議每周仍應有一次的朝會可與班會時間合併,也就是每星期一第一節課改為班會、朝會、周會課。
至於屬於導師時間,可以調整到午餐、午休時間,讓導師進入班上與學生共同用餐及關心他午睡問題,相信老師應該不會反對吧!
當然有班級家長與老師都願意提早八時到班的協議,將晨間活動規畫為閱讀、運動、師生互動,應該也是不錯的做法,但絕不允許晨間用來做任何的考試。
最後則是回到學生之所以晚睡的問題,要予以釐清:如果因為是課業壓力所造成的,學校在安排回家的作業或準備考試科目份量上,必須減輕,否則每晚仍要熬到子夜的努力,即便是第二天八時半到校仍是睡眼惺忪,這對延後到校的政策毫無幫助。
另外讓那些有徹夜守在電腦、3C產品及電視前的玩樂、收視習慣的學生多了補眠時間,因此親子間要多了要求「睡足六至八小時」強力規定。
如果台中市實施效果良好,全國同步落實也是指日可待。
林傑(新北市/社會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