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昨天推出第一個財經政策,主張「員工加薪,企業抵稅」,修法將加薪扣除標準從行政院修法版本的一年百分之一百三十,改為三年內第一年百分之二百、第二年百分之一百六十、第三年百分之一百三十,鼓勵企業加薪。
洪秀柱表示,要增加國內消費,必須加薪,這是基本常識因此提出一系列「打破低薪魔咒」方案,首部曲就是「員工加薪,企業抵稅」,與美國民主黨總統參選人希拉蕊所提企業為非高薪員工加薪,撥出金額的百分之十五可抵稅,有異曲同工之妙。
國民黨立法院大黨鞭賴士葆表示,上會期國民黨提出的加薪四法,僅過一個《公司法》,未來若洪秀柱提出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加強版通過,企業幫員工加薪,加薪一萬元第一年可以抵稅二萬元、第二年抵一萬六千元、第三年抵一萬三千元,不像行政院版本,只有抵稅一萬三千元。
此外,行政院版本規定必須幫月薪五萬元以下員工加薪才可抵稅,洪秀柱版本是要幫月薪三萬五千元以下員工加薪才可以抵稅,而三萬五千元月薪以下勞工估計約六百五十萬人,這三年間稅損約十億元,卻可鼓勵消費,會有更多消費稅可以補充,對國庫不會有太大影響;修法不需再另外提案,在朝野協商時提修正動議修改文字即可,若民進黨不同意,將要求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