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加薪四法」在本周二的立法院院會闖關失敗,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再召集朝野協商其中未達共識的三法。不過,朝野立委最後僅在《公司法》達成修法共識,預料將於今天院會中完成三讀,至於《工廠法》及《勞動基準法》則仍有歧見,保留至下周三繼續協商。
對於達成共識的《公司法》修正草案,今天院會將變更議程改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並率先三讀。但對於初審通過的《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公司應會同工會訂立紅利分配計畫書,行政部門仍有意見;《工廠法》與《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都還有待協商。
根據與會者轉述,初審通過的《公司法》修正條文,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酬勞以發行新股或現金為之,但朝野協商後改為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不再限於新股,讓公司更有彈性。
不過爭議較大的勞基法修法,國民黨團大黨鞭賴士葆提案版本,公司提出的獎金或紅利分配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初審後改為,分配書要會同工會同意。朝野協商過程中,勞動部對此無意見,但經濟部建議回到賴士葆的版本,且建議刪除違法的罰則,不要強制規定,因此造成意見紛歧。
此外,公司法修法規定,分配給員工的是「獲利」,但勞基法與工廠法修改規定的是「盈餘」,因攸關是稅前或稅後分配的範圍,立院新聯盟政團召集人、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認為,修法應一致,因此勞基法與工廠法還須再協商。
與會者轉述,朝野對於勞基法修正草案中的利潤分享計畫書是否要加入勞工參與機制,以及是否訂定罰則仍然意見紛歧,另外,勞基法與工廠法修法中對於分紅的概念與公司法不一致,文字上還需要調整。
立法院長王金平協商後受訪時表示,除了《公司法》之外,大家對其他三法的意見還相當不同,二十九日會繼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