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署有意將列管的古蹟、歷史建築等委外經營,部分學者憂心落入財團手裡,成為營利工具。
我認為列入古蹟或歷史建築,政府要委外經營,一定要求業者辦文化展示或活動。
一些原屬國有財產署的日式宿舍,或光復後建築的洋樓或官邸等,現在多已傾圮、毀壞,最近在各縣市文化局發起的老屋改建運動,如台北市文化局舉辦的「老房子新文化運動」 ,不少已獲得新生,老屋復新如舊,成為都市叢林中,令人緬懷的老式建築。
文化局多半無經費改建、維護和經營,這些老房子大都以BOT方式,標出去由廠商整修,再以極少的租金委託他們經營。
問題是文化局喊著「老房子新文化運動」,就要讓老房子如歷史建築或古蹟一樣,有一些文化展示,讓民眾得以一窺五、六十年前的房子,有甚麼不同格局和設計。
許多老房子委外經營,卻太過商業化,如青田街許多老房子改建後,變成Pub、茶館、餐廳,文化展示的功能缺乏。
台北市杭州南路也有一間XX町的日式老房子,也整修完畢了,卻被廠商經營日式居酒屋餐廳,只讓預約訂餐者進去看枯山水庭園。
經我在其臉書指不符文化局老屋新文化運動的目的,他們才勉強在中午用餐短短兩小時,開放讓人參觀。
不少老屋改建,如著名的梁實秋故居、劉真故居、紀州庵等由文教基金會等經營的,商業氣息就少些,文教活動也較多,但由一般廠商招標到經營權,就以生意為重,失去老屋改建的目的。
期望文化局辦理老房子新文化運動,要注意契約訂定,勿使老房子落入財團大賺錢的工具,失去文化傳承的功能。
中玄(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