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公布大眾運輸優惠票價查核結果,有客運及航空老弱優惠票比部分時段全票促銷價貴,最高價差百餘元,極不合理。
消保處指出,老人及身障者搭乘大眾運輸,依規定享有半價優惠,兒童也要提供優惠。
交通部則認為,目前無法規強求業者應對優惠票再優惠,也無罰則可罰,但會要求促銷或離峰時間,老弱優惠價不得高於促銷價。
有業者回應,促銷是公司策略,要求優惠價再打對折,有失公平。業者解釋,愈描愈黑。
比全票便宜才叫「優惠」,全票因促銷或離峰減價,原優惠老弱票雖無需依相同折扣再優惠,但終不能比促銷價還貴,這是照顧老弱族群的基本意涵。
業者明知優惠票比全票促銷貴,如未清楚揭露資訊或改賣促銷價,讓民眾成為冤大頭,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更有輕視弱勢族群疑義。
為避免業者置之不理或重施故技,主管機關應修法規範,無論業者如何減價促銷,除資訊應公開透明,老弱優惠票也應適度再優惠,且不得高於促銷價,讓優惠「名副其實」。
紀大寶(台北市/家管)